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开展“我为文明代言”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6  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广大青年大学生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以实际行动投入文明活动,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全面发展。为此,开展以“我为文明代言”为主题系列活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与文明齐进步的信念,培养当代大学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历史使命感。进一步深化大学生文明修身活动的实施环节,提升活动的文化内涵,开展文明素质拓展,扎实完成“我为文明代言”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美丽校园、和谐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二、 活动内容及实施方案

(一)“我为文明代言”主题团会

    1、参加对象:全院团支部

2、活动内容: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提高文明活动的覆盖面,以“我为文明代言”为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团会。做到创建文明学校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奉献。

3、承办单位:院系学生委员会组织部

(二)“我为文明代言”主题征文、演讲比赛

1、活动对象:全院学生

2、活动内容:以“文明”为主题征文,唤起大学生“告别陋习、牵手文明”,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文明习惯,做文明学生。题目自拟、形式不限(小说除外)。每个团支部征集三篇以上的文稿参加征文比赛;并至少推荐一名同学参加主题演讲比赛。文稿获奖作品可在演讲比赛中使用,但需征得作者同意。

3、承办单位:院系学生委员会记者团、院学生委员会广播站

(三)“创文明、我先行”美化校园志愿服务

1、活动对象:全院学生

2、活动内容:结合312植树节,倡导垃圾分类、减少白色污染,绿化美丽校园;组织志愿者、学生骨干分区分块清洁学院教学楼、公寓楼、学生活动场所、公共绿化带。为学习创造良好环境,为生活营造美好氛围,为心灵净化美妙空间。

3、承办单位: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

(四)微博“寻访身边文明人”

1、活动对象:全院学生

2、活动内容:在校园内、在你的身边,寻找平凡中的文明行为,用相机或手机定格最美的文明瞬间,记录身边的文明人物,通过新浪微博参与“青春海院”发起的#寻访身边文明人#话题,发送照片参与评选。

3、承办单位:院学生委员会科技部

 

 

 

共青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网站备案:闽ICP备05012398号 Copyright © 2008-2009 WWW.XMOC.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