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建省开展大学生“三走”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4-03-31  浏览次数:

 福建省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精神,增强大学生体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学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4年开始,在全国高校范围内全面启动和广泛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现将我省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以“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为统一主题,充分发挥各高校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广泛开展各类大学生群众性课外锻炼活动,减轻学生学业压力,减轻学生对网络的依赖性,丰富体育活动载体,努力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提出的“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高校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等有关要求。

二、活动内容

1.强化体育意识。

要积极发挥基层团组织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朋辈教育、体验教育等形式,将活动意义宣传到每个团支部、每间学生宿舍和每个学生身上,努力引导和带动更多大学生减少对于互联网的依赖,积极主动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将运动内化为每日学习生活的重要“必修课”。

2.创新活动载体。要将活动与学校体育课教学、体育运动会等常规工作有机结合,经常性开展体育锻炼与群众性体育活动,力求在校园中形成“天天有锻炼、周周有活动、月月有竞赛”的良好局面;鼓励创建兴趣爱好类的学生体育社团、俱乐部、兴趣小组等,把更多学生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锻炼活动中来;开展校级“校园十佳运动之星”、“最爱运动宿舍”等评比,选树校园体育运动锻炼典型。

3.扩大宣传互动。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两线联动,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我的身体我做主”、“我的运动风采”、“早起运动签到”等互动活动;号召和组织学生设计开发激励同学参与体育锻炼的手机APP应用程序等并进行推广;鼓励学院与学院之间、社团与社团之间及高校与高校之间开展体育交流与竞赛活动。

4.建立保障机制。在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基础上,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校内校外的体育场地和设施、专业力量、资金支持等方面资源,探索形成促进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长效机制,保证大学生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开展的长久性与持续性。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精心部署,认真策划。各高校团委、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要与学校教务、体育等部门密切合作,切实承担起活动的组织工作,发动院系、班级、宿舍和学生社团积极参与。

2. 注重安全。各高校要在积极动员大学生参与体育锻炼和运动的同时,加强运动健康教育,提醒大学生注意在运动过程中的身体机能反应,提倡适度运动。要注重在各类体育运动竞技比赛中的安全防范,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医疗保障,确保运动安全。

3.扩大宣传。要借助电视、报纸、广播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活动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扩大在校园和社会上的影响,努力将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做成品牌、做出实效。注重把握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全民健身日等契机,推动活动不断形成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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